聯(lian)系電(dian)話:
當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鑒定人應當及時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房屋安全鑒定:
1.房屋地基基礎、主體結構有明顯下(xia)沉、裂縫、變形、腐蝕等現象的;
2.房屋超過(guo)設計(ji)使用(yong)年(nian)限需(xu)繼續使用(yong)的;
3.自然(ran)災(zai)害(hai)以及爆(bao)炸、火災(zai)等事故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;
4.需要拆(chai)改(gai)房屋(wu)(wu)主體或承重結構、改(gai)變房屋(wu)(wu)使用功能或者明顯加大房屋(wu)(wu)荷載的(de);
5.其他可能(neng)危害房屋安全需(xu)要鑒定的情形。